各学院团委、校级学生组织:
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《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(暂行)》的精神与工作部署,结合上级团委“命脉工程”工作要求,校团委决定于2023年3月至4月开展我校2022-2023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优项目与参评对象
评优项目: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。
参评对象:2019-2021级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
1.“五四红旗团委”最多不超过3个;
2.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最多不超过30个;
3.“优秀共青团员”一般不超过100人;
4.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一般不超过“优秀共青团员”总数的三分之一(即不超过33人);
5.原则上已申报为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候选单位的,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参加当次评选,其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将适当调配至其他未申报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学院单位;
6.具体名额可参考《附件1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校级评优名额分配表》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开展全体团员的民主评议工作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要以评优为契机教育和激励学生奋发向上,既评出先进、树立典型,又促进同学间的团结和谐,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。
2.各学院团委安排专人于3月21日20:00前将公示后的《附件3:xx学院2022-2023年度校级评优推报名单公示》(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)上报到校团委,阳江校区推报资料则递交至阳江校区团工委组织部,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,公示的个人或集体需按等次进行排序,公示需包括但不限于网站、公告栏等途径。逾期不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上报材料清单:电子版的《附件4:xx学院2022-2023年度荣誉称号情况表》;电子版和纸质版的《附件3:xx学院2022-2023年度校级评优推报名单公示》、《附件6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》、《附件7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》、《附件8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》和《附件9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》。
3.校团委各学生部门内部组织民主评选,评选出推荐申报人选(原则上各奖项每部门可推选1人作为推荐人选),待推荐申报人选确定后于3月14日20:00前将电子版《附件5:校团委xx部2022-2023年度荣誉称号情况表》、《附件6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》和《附件7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》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。
经校团委审批后,被推荐者于3月21日前将纸质版《附件6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》和《附件7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》上报至所在的团支部,再由团支书上报至学院团委进行汇总。
4.团学其他工作所开展的评优评先将按照第二课堂形式进行表彰。
5.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前请仔细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联系人:组织科 2396065
联系地址:湖光校区体育二号楼203校团委办公室
电子邮箱:gdouxtwzzb@163.com
附件:
附件1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校级评优名额分配表
附件2:申报注意事项
附件3:xx学院2022-2023年度校级评优推报名单公示
附件4:xx学院2022-2023年度荣誉称号情况表
附件5:校团委xx部2022-2023年度荣誉称号情况表
附件6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附件7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
附件8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表
附件9:2022-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
附件10:学院评优工作安排
附件11:校团委各部门评优工作安排
附件12:2022-2023年度各学院评优资料递交时间安排表
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
2023年3月1日